千娇百媚
6.7 |12月06日 |全20集 |共20集
简介:
  《千娇百媚》主要讲述了富商许志鹏为寻找昔日恋人玉蝶,放弃南方的生意来到昆城,经营起本城最大的“明都”夜总会。在去西双版纳的途中,他结识了一对傣家漂亮孪生姐妹,姐姐玉娇是云航的空中小姐,妹妹玉媚天生一副好嗓子。就在许志鹏找到玉蝶住处时,方知她病逝不久,只留下一个女儿小玉儿和一首词《不许再有眼泪》。许志鹏收养了小玉儿。在玉蝶坟前,玉媚偶然得到了这首词,并为其深情的语言打动。
  不久,一心想当歌星的玉媚瞒着姐姐和阿妈,也来到昆城,由朋友介绍在“迷人”夜总会作歌女,她把《不许再有眼泪》谱成曲演唱,使自己成为“迷人”的小红人。玉娇得知这一切,百般劝说她不要去那种地方工作,可玉媚不听劝说。偶然,许志鹏来此,被《不许再有眼泪》深深打动,使他感到玉蝶又回到了身边,于是就把玉媚带到“明都”夜总会,并和音像公司联手将她捧成昆城有名的红歌星。很快玉媚成了许志鹏身边的宠儿,成为玉蝶的化身……
  歌坛走红的玉媚渐渐失去了以往的天真、无邪,变得高傲起来,使得许志鹏越来越失望……就在这时,玉媚已怀了许志鹏的孩子。订婚之时,歌女莉莉和许志鹏的死对头九哥从中作梗,造成两人误会……玉媚在极度痛苦之下,造成毁容,不久又染上毒瘾,她发誓要报复许志鹏。
  九哥为转移目标,将一批毒品托玉媚保管,玉媚感到报复许志鹏的时机已经到了,她把毒品藏到了许志鹏的货里……一系列的事情发生了,玉媚也感到因此而明白了事情真相,于是决定与九哥同归于尽…
猜你喜欢
换一换
不再流泪的女人
152
7.3
已完结
不再流泪的女人
7.3
更新时间:11月18日
主演:肖辉 秦怡 高明
简介:

  由于吴春芝少女时期曾被人强奸反遭谴责,以至失学外出打工,这不堪回首的往事使她再次在痛苦中沉默。李家辉愈加大胆,不久又公然登堂入室,对吴春芝施暴,因春芝丈夫及时赶到而未遂。春芝忍无可忍,在丈夫的大力支持下,到公安局告发了他,并提供了无意中录下的录音带作为证据。
  县法院和市法院均以强奸(未遂)罪判处李家辉有期徒刑3年。但奇怪的是小县城的舆论不但不同情受害者吴春芝,反而同情罪犯李家辉。吴春芝因这桩“桃色新闻”又闹得声名狼藉,无法再在小县城呆下去,只得远走他乡,去她的一个熟人处帮忙做一个纪念馆的筹备工作。
  
  不再流泪的女人剧照一(19张)  不久,李家辉委托律师申诉,说他与春芝是通奸关系,春芝因被丈夫发现怕丢丑而诬陷他“强奸”,定他罪的那盘录音带是伪造的。律师通过种种努力拿到了“证据”,并在申诉活动中用被告家人提供的金钱舞弊。原二审法院未经仔细调查取证,便轻率地将案子改判:李家辉无罪释放。
  此事一公布,那些对春芝不满而对李家辉充满同情的人无不欢欣鼓舞,涌到县检察院请愿,要求将做伪证诬陷他人的春芝逮捕入狱。同时,市报登载了由李家辉及其律师策划的“揭露”春芝做伪证的文章,点名道姓地攻击春芝是个专以色相勾引男人的坏女人,进一步推波助澜,混淆视听,县检察院竟然以这篇报道为据,将闻讯赶回县城要求公检法机关明辨是非的吴春芝刑事拘留。本来就是背着“坏女人”名声抬不起头的吴春芝遭到了“灭顶之灾”,一直是支持她的丈夫也顶不住巨大的压力而与她离婚,吴春芝在姐妹们用钱和用人的所谓“取保候审”的方式下出了狱,她感到天地虽大却难以容下她这个弱女子,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,为了用法律证明自己不是个“坏女人”,她以低廉的价格卖掉了她的房屋和全部家产,筹集申诉的资金。
  在历时两年多的时间里,她捡破烂、要饭、卖血,疾病缠身,历尽人间苦难,也得到了许多不相识的好人的无私帮助。她妹妹为她打官司向银行贷款二万元,到期无法归还,只得拆东墙补西墙,又找其他银行贷款。一家人都被春芝的官司搞得焦头烂额、苦不堪言。省高院领导对此案十分重视,法官们经过细致的调查取证,终于证明录音磁带虽然被人改过,但与被害人吴春芝无关。为了慎重起见,把案子定为铁案,不使李家辉再翻案,省高院又将案卷上报最高人民法院,予以请示。春芝抱着案卷到哪人到哪的决心,又抱病奔赴北京。法律是公正的,最高人民法院批复省高院,同意将案子再翻过来:重新判决李家辉有罪入狱。春芝终于讨回了公道。之后,春芝又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名誉权,状告十多家登载侮辱她人格文章的报刊和作者。法律再次显示了公正,不管被告是何等身份,宣判吴春芝胜诉,用事实向全国人民宣布:法律面前人人平等。
  一个没有任何背景弱女子的官司,六审六判,从小县城打到了北京,轰动了全中国,这在建国以来的法律史上是绝无仅有的。然而,生她养她的小县城仍然不能理解她、原谅她,“坏女人”的名声依然象影子一样笼罩着她,身心交瘁的她欲走还留……

73
1997
不再流泪的女人
主演:肖辉 秦怡 高明
评论区
APP下载提示
请下载APP,享受更流畅的体验! 立即下载